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 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 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 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 书,吏捕嬴, 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 反告太子爽 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 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 陈喜雅数与王计 谋反,恐其 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 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 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 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 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